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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白云区黄石大厦。
广州市自来公司向黄石大厦发出的催缴水费通知单。
近日,因为水费欠缴问题,白云区黄石大厦的业主、物业公司与市自来水公司再一次进行了协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出在哪?
黄石大厦的业主统计了各户水表的计量总和,计算出了水费总和为19万多元;而自来水公司张贴出来的催缴函显示,黄石大厦欠缴的水费即使不包括违约金和污水处理费都达到了37万多元,加上违约金和污水处理费则是68万多元。这水费的差距从何而来?黄石大厦的水费因何欠缴?
从2015年开始,广州白云区黄石大厦的业主和物管就同自来水公司在水费问题上僵持不下。因大厦各户水表和总水表读数出现较大差距,物业公司暂停收取业主水费并和自来水公司协商,这一协商便是4年。在这4年中,业主想以各户水表为准补缴水费,上门找到自来水公司。但是自来水公司以欠缴水费为由,表示无法为业主提供抄表到户的服务。
物管:
总水表计量过高,暂停收取居民水费
黄石大厦的水费欠缴问题得追溯到2015年12月16日,当时黄石大厦的物业管理处发布了一则通知,暂停对各户抄表收水费,原因是“因水司新换总表后,与各户水表读数相差较大,现管理处正与水司进行交涉”。
管理处介绍,黄石大厦共有160多户居民。一直以来,黄石大厦的水费是由管理处代收代缴。
管理处在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北区供水分公司的文件中讲述了事发原因。2014年9月份,自来水公司更换了黄石大厦的用水总表后,出现了居民各户水表总数和总水表读数差距较大的情况。随后,在管理处和自来水公司沟通协商的过程中,黄石大厦总水表读数和各户水表读数之和差距较大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管理处根据大厦各户分水表的读数收取了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的水费,共计56036.19元。2015年12月份,管理处将这笔费用交给了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收下了这笔水费,在核算后提出,这笔费用只够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水费,还有4个月的水费处于欠缴状态。
黄石大厦总水表读数和各户分水表读数差距大的现实情况未解决。物业公司没法按照总水表读数收取业主水费。业主也不愿缴纳这不知从何而来的水费。自来水公司则以总水表的读数计算黄石大厦的水费。4年下来,黄石大厦的水费欠缴额度越滚越大。
到今年5月20日,自来水公司发出《催缴通知单》。《催缴通知单》显示,黄石大厦(客户名称为“海南军区干休所综合楼”)需要缴纳2014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的总共685740.28元的费用,包括水费379330.38元、污水费192861.51元、违约金113548.39元。
业主:
有业主主动缴水费未果,希望抄表到户计费
黄石大厦的业主曾就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催缴水费函件进行了书面回复。在回复中,业主表达了对于欠缴水费的看法,也提出了解决办法。
首先,业主表示并无故意拖欠水费的意愿。早在2018年10月19日,自来水公司就对黄石大厦发出了《促请缴纳水费的函》。按照业主的说法,自从管理处不再收取业主水费后。业主直到看到函件才知晓管理处并未与自来水公司达成
。在此期间,业主未收到来自管理处和自来水公司任何要求缴纳水费的通知。
看到催缴水费的函件后,业主尝试自行缴纳水费。有业主前往自来水公司营业厅主动缴纳水费,但营业厅不受理,并告知未针对黄石大厦开通各户的缴费账户。业主认为,在黄石大厦用水问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不开通各户缴费账户,业主无法按照实际用水量进行缴费。
业主提出了数点建议,包括开通各户缴费账户、分户安装水表、核实历史水费缴纳情况。就欠缴水费产生的违约金而言,业主认为不应该承担。“黄石大厦业主一直按时缴纳水费,系收到黄石大厦管理处的通知后才暂停缴纳。”业主认为,黄石大厦一直都是管理处向业主收取水费,在水费存疑且协商未果期间,业主没有其他有效途径缴纳水费,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承担任何滞纳金或违约金。
自来水公司:
水表经检测系合格,小区消防系统存在漏水
市自来水公司向南都记者表示,对于黄石大厦管理处和业主所提出的总水表和各户水表读数相差较大的原因进行过调查。自来水公司同业主代表将更换后的总水表送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检验,结果显示水表合格,不存在示值误差。
市自来水公司表示,2015年8月,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供水设施运行情况,当时初步判断可能存在漏水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打孔排查,未获用户代表同意,未能开展排查,并建议该址做好供水设施维护工作,如有需要市自来水公司可提供技术指导。此后,自来水公司多次就该址用水问题与用户开展沟通工作,但未能达成一致结果。
2019年5月,自来水公司根据黄石街道要求,再次协助该址用户检查总表后供水设施。经核查,该小区消防系统存在暗漏问题,且该址共用用水设施也不完善。
6月,物管组织修复了漏点。8月6日,自来水公司再次对该小区探漏,发现小区消防系统仍存在漏水问题,自来水公司再次将情况告知用户,促请尽快进行维护整改。
就市民提出的抄表到户申请,自来水公司向南都记者表示:“我司曾收悉该楼宇业主代表发来《关于黄石大厦抄表到户的申请》,当时已及时回复,该址需要整改完善共用用水设施且缴清欠费后,市自来水公司公司可为其办理抄表到户。”
就黄石大厦多年拖欠水费一事,自来水公司介绍:“自2015年8月至今,我司共向该址发出催缴通知9次,并多次与该楼宇水费管理员、报建单位海南军区干休所代表及黄石街祥景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起协商解决欠费问题,但均未能达成一致认识。”
记者了解到,日前,自来水公司、管理处和业主又进行了一次协商。
律师说法
自来水公司应先分表到户,再追缴欠缴水费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认为,首先要分析一下水表和管道的权属问题。自来水公司所设立的总水表之后到各户水表之间这段是全体业主所有的。因此,在这段出现的问题应该由全体业主来承担。当然,如果是物业公司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进而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物业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是不是自来水公司就没有责任了呢?廖建勋律师认为,在此案中,自来水公司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型企业,有责任为每一个业主抄表到户,不能以业主共同欠费为由,拒绝向业主提供抄表到户的服务。自来水公司可以先分表到户,再向物业公司或者全体业主追缴欠缴的水费。
就黄石大厦此次发生的多年欠缴水费一事,如何才能避免在他处发生?廖建勋律师认为,自来水公司应该为每个业主分表到户。只有如此,各段水费的责任才能更好明确,不至于出现一户拖欠水费导致大家停水的现象。他还认为,物业公司在发现问题之后应该要及时沟通,对设施进行修缮。
(文章源于网络)